證交所表示,年報的部分,國內及第一上市公司101年度財務報告的公告申報期限為3月31日,因適逢星期日,因此順延至4月1日(星期一),為避免屆時網路流量壅塞,仍請國內及第一上市公司掌握時效,及早辦理財務報告的公告申報事宜。
至於今年第1季季報部分,依據主管機關內部彙整的最新資料,上市櫃公司、「F」開頭公司與投資控股公司,都需在5月15日完成公告申報作業,不過,金融業方面另有差異,其中,金控、保險等產業依據金控、保險業財報編製準則的不同,而有不同的期限,金控公司的季報公告申報期限為5月30日,銀行、票券與證券業與一般上市櫃公司相同,申報期限都在5月15日,而保險業則是在4月30日前就需完成第1季財報的公告申報作業。
至於今年第1季季報部分,依據主管機關內部彙整的最新資料,上市櫃公司、「F」開頭公司與投資控股公司,都需在5月15日完成公告申報作業,不過,金融業方面另有差異,其中,金控、保險等產業依據金控、保險業財報編製準則的不同,而有不同的期限,金控公司的季報公告申報期限為5月30日,銀行、票券與證券業與一般上市櫃公司相同,申報期限都在5月15日,而保險業則是在4月30日前就需完成第1季財報的公告申報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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